因此,如果我们将这一伟大城邦当作在整体上依赖于上帝的生活的共同善而存在的东西,被传达给正义者的多数的东西和挑出不诚者的东西,那么每块石头都是为了城邦的。但是,如果我们将每块石头当作在其对这一共同善的个人参与中,自身依赖于交流性的上帝的生活而存在的东西,或当作上帝亲自所寻求的东西——上帝乐意将他自己的生活传达给它,那么,在每个人能够接受城邦之善的丰富性的程度上,城邦所有的善又集中复归于每个人,在这一意义上,城邦又是为了每块石头的。圣托马斯写道,正是对上帝的每一个圣徒来说,《马太福音》说:“他[2]会将他置于他所有的善之上。”[23]并且就每个圣徒来说,克劳斯的圣约翰写道:“我的就是天堂,我的就是尘世,我的就是所有的人——正义的人和邪恶的人;天使是我的,圣母是我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上帝自身也是我的并且是为了我的。噢,我的灵魂,那么你还需要什么呢,你还寻找什么呢?因为你的是所有这些,并且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你。”[24]
最后,以赐福的观点来看,通过对神圣本质的直觉,每一个被赐福的灵魂以一种卡热丹(Cajetan)所说的有意的方式都变成了上帝,并且因此进入了神圣者不可创造的社会。每个灵魂特有的永恒的善,以其观察力把握了它,它就是神圣者的共同善本身。每个灵魂都看见了它但却没有“理解”它,因为它仍然无限地超出了每个灵魂的能力。并且,每个灵魂比爱其自身更爱它。更进一步,由于存在大量分享这同一不可创造的善的被赐福的灵魂,所以这个善实际上变成了神圣者和天堂的教会的共同善。由于它是上帝本身,所以它当然比这样的行为更神圣:从实体性的意义上考察,神圣共同体的每个被创造的成员,根据其视界来看,通过这一行为占有其个人的善(我们应该注意,这种个人的善更真实地是被造的个人的善,因为它无限地优越于它)。但是,在什么意义上每个灵魂因此所占有的个人的善次于这一共同的善呢?它们是同一的;个人的善也就是上帝本身。在与神圣的服务和神圣的称赞的关系中,每个灵魂是被赐福者的共同体的一部分。在与观察的对象的关系中,不再存在一个是一个部分的问题,而是存在一个在被赐福者的社会中与整体同一的问题,被赐福者的共同对象是更好的,仅因为,就大多数成员来说,它是每个人作为一个与整体同一的整体,尽管是在不同的程度上,共享着相同的对象。在这里,在每个灵魂与神圣本质的有意的同一中,共同善优先于个人善的法则在某种程度上失效了。[25]准确地说,它在这里失效,是因为个人善就同时是共同善。“每个被赐福者的个人善与整个宇宙的独立的共同善是一样神圣的:在精神上来看,它完全是这一相同的善。”[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