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专门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带动促进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的战略目标。2017年1月,国务院通过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又明确提出了“推进就业扶贫”的政策要求。可见,通过就业缓解贫困是整个扶贫战略的重要一环,也是贫困劳动者主动凭借自己劳动脱离贫困的主要途径。许多研究都发现,宏观上一国的失业率与贫困发生率之间存在着很强的正相关性,即失业率越高,贫困发生率也越高。微观上来说,家庭成员的就业率与其贫困发生率同样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性。事实上,那些“零就业”家庭很多也就是贫困家庭。[9]因此,扩大就业对我国扶贫工作亦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就业质量的提高是持续的过程。在低生产力水平阶段,就业质量的提升诉求主要在于正规就业、安全的环境、职业健康及其他基本权益方面;而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时,则更看重就业发展性、成就感和价值感,涉及价值实现、工作生活平衡等领域。智联招聘对9万多名2017届应届大学生的调查发现,有55.9%的毕业生认为能够“不断学习新东西、获得成长”的工作是理想工作,居于首位。其次是“待遇好”和“行业/公司发展有潜力”,比例分别为52.2%和34.9%,这是历年大学生就业意愿调查以来,自我成长首次超过对待遇的关注,成为大学生求职时最看重的因素[10],这也反映出劳动者在新时代下对就业质量的新诉求。政府要着重打造实现劳动力自身价值的工作环境,会“引人”更会“用人”,实现人尽其才,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